按照北京市政府对农业生产领域“减煤换煤”工作要求,2017年“煤改清洁能源”村庄范围内的农业设施不允许再使用燃煤。为科学合理、因地制宜的推进农业生产领域“减煤换煤”工作,北京市农业局制定了“清退一批”“调转一批”“提升一批”和“完善一批”的“四个一批”政策。同时,为推进此项工作,出台了相应的支持政策:一是对“育秧、育种、育苗、仔畜、雏禽”等农业籽种设施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改造的,市财政按照取暖设备购置费用的20%给予补贴;二是鼓励其他非籽种农业设施开展“煤改清洁能源”改造,各区财政可给予适当补贴;三是对现有使用燃煤取暖的农业设施外墙进行保温改造的,各区统筹使用市财政安排的农业发展改革资金给予适当补贴。
为帮助各农业园区选到适宜的取暖技术,北京市农业局组织专家从各类技术的运行稳定性、建设和运行成本、加温效果等方面考虑后,推荐选用热泵、太阳能光热利用、清洁燃料加温等技术,同时鼓励将各类技术进行优化组合,通过多能互补,降低运行成本,确保使用效果。
农业设施取暖设备用得怎么样呢?在昌平区某果品专业合作社,合作社负责人崔维国告诉记者,园区今年安装了4台空气源热泵,加温面积1600平方米,主要用于草莓育苗。设备费用补贴后为16万元,享受优惠24万元。按照平均20℃的加温需求,每平米用电量在0.24度/天,在11月至3月,预计电费成本大约是5万元,与原来使用燃煤相比,取暖成本降低了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