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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煤改气”项目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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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8-31  浏览次数:887

 

招标编号:HGGP-2017-C-0288

开标时间:2017-09-20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天津滨达燃气实业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715万元

受天津滨达燃气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宝坻区城市地区“煤改气”壁挂炉购置安装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宝坻区城市地区“煤改气”壁挂炉购置安装项目

2.项目编号:HGGP-2017-C-0288

二、项目内容

1.简要描述:

“煤改气”壁挂炉购置安装,约1652户。具体数量以最终实际安装数量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7150000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2.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支持国内产品,采购环保节能产品。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4.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当天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8月30日至9月6日,每日8:00-- 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800元/包;(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9月20日9:00截止收取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9月20日9:00

联系人:许 工

手 机:18210363551

邮 箱:xczbc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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