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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下发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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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1-14  浏览次数:2628
      冬季清洁取暖,是民之所需,亦是减少大气污染之利器。今年,我市成功入选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试点期为三年。8日,我市下发《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和《2018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到2020年年底,我市清洁取暖率将大幅提高,新建居住建筑也将更节能。

两大目标

三年试点期后,城区和所辖县城、平原地区农村清洁取暖率将达100%;城区、临近城区所辖县城集中供热比例达80%;具备集中热源的山区、边远地区所辖县城集中供热比例达60%。

三年试点期后,新建居住建筑节能标准比现行国家标准提高30%。城区具备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完成节能改造;农村地区开展建筑能效提升示范2万户;新建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10万平方米。

两条路径

热源清洁化改造

城区、所辖县城:优先发展超低排放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对于集中供热热网无法覆盖区域,采用电代煤、气代煤为主,可再生能源、工业余热、燃气锅炉等分散式供热为辅的供热方式,逐步淘汰35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

农村地区:以电代煤、气代煤为主,山区农村可适当发展生物质智能炉技术。

建筑能效提升

优先对政府办公楼、医院、学校等公益性设施,条件成熟的小区和农村社区进行节能改造。改造完成后,居住建筑能效提升30%以上,公共建筑能效提升15%以上。

四大工程

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工程 试点期内,全市完成集中供热工程1739万平方米,其中,集中供热管网普及工程939万平方米,新建集中供热站工程800万平方米。

“双替代”(电代煤、气代煤)工程 试点期内,全市完成“双替代”工程35万余户,其中电代煤工程近29万户、气代煤工程6万余户。

可再生能源等分布式供热工程 试点期内,全市完成可再生能源等分布式供热工程2405万余平方米,包括可再生能源利用工程、燃气锅炉供热工程、工业余热利用工程。

用户端建筑能效提升工程 试点期内,全市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051万余平方米。

此外,我市对今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目标进行明确:城区清洁取暖率力争达94%。对未覆盖集中供热区域,配合“引热入洛”工程,实施集中供热管网普及工程、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热源站建设、电厂供热改造,扩大城区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全市各县供热需求率高且3年内无拆迁计划的村庄,按照整村推进原则,实施“双替代”工程。实施可再生能源等分布式供热工程778万余平方米,包括燃气锅炉供热工程、工业余热利用工程、热泵可再生能源利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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