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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煤改电”21.26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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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0-31  浏览次数:2454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表示,今年山东省共确认实施清洁取暖“煤改电”21.26万户,供暖面积2211万平方米。

据悉,今年山东省居民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财政补贴和专项电价两大类,其中在财政补贴方面,济南、淄博、济宁、德州、滨州、聊城、菏泽7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和威海、莱芜2个非通道城市均已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对电采暖设备、运行电费给予一定补贴,其中设备补贴标准一般在3000-8000元/户,补贴范围包括设备购置费、户内线改造费等,运行电费补贴一般按每度电补贴0.2元,每个采暖季最高补贴1000-1200元执行。在专项电价方面,目前仍然执行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落实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7〕106号),7个通道城市政府批准确认的煤改电居民的一档电量将由2520千瓦时调整为8520千瓦时,二、三档电量最低标准同步提高6000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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