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上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关于印发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2100号)、《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晋政办发〔2018〕52号)和《长治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计划》(长政办发〔2018〕3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部署要求,以改善我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重点,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原则,充分考虑现实条件,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宜热则热、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保质保量、确保安全,有序推进我市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确保大气环境持续改善。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清洁替代,安全发展。以清洁化为目标,在确保民生取暖安全的前提下,统筹热力供需平衡,单独或综合采用各类清洁取暖方式替代城镇和乡村地区的取暖用散烧煤,减少取暖领域大气污染物排放。坚守安全底线,构建规模合理、安全可靠的热力供应系统。
(二)坚持因地制宜,尊重民意。统筹考虑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大气污染防治与经济社会发展,科学评估,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居民消费能力,采取适宜的清洁取暖策略,在同等条件下选择成本最低和污染物排放最少的清洁取暖组合方式,优化供热结构,合理配置供热资源。
(三)坚持统筹推进,有所侧重。综合考虑大气污染防治紧迫性、经济承受能力、工作推进难度等因素,统筹推进主城区建成区及城乡结合部、县城建成区、农村三类地区的清洁取暖工作。同一类别地区中经济条件、基础设施较好的地方优先推进清洁取暖工作。
(四)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充分调动企业和用户的积极性,鼓励民营企业进入清洁取暖领域,强化企业在清洁取暖领域的主体地位。发挥各级政府在清洁取暖中的推动作用,统筹优化顶层设计,加大政策扶持和财政支持力度,构建科学高效的责任体系。
三、工作目标
2018年,我市主城区建成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100%;县城建成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50-70%以上,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力争达到30%以上。2018年,采取清洁燃煤集中供暖、天然气供暖、电供暖、地热供暖、生物质供暖、太阳能供暖等多种形式完成清洁供暖改造。具体推进过程中,各县(市、区)应结合本地能源供应情况、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和用能习惯,因地制宜推进清洁取暖,在确保居民温暖过冬的前提下,自行选择清洁取暖方式,确保完成任务。积极推进长子县采取不同技术、补贴办法、实施方式开展农村清洁取暖试点工作。鼓励其他县(市、区)自主探索除“集中供热”“以电代煤”“以气代煤”之外的其他清洁取暖方式。
四、实施区域
2018年,我市13个县(市、区)和高新区管委会全部实施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要根据2018年清洁取暖总体目标、城中村改造任务,以及入户(入企)调查等实际情况,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方针,积极推进清洁取暖工作。
五、工作任务
(一)优先发展集中供热
主城区建成区及城乡结合部、县城建成区及具备条件的园区、工业集聚区要充分挖掘现有集中供热资源的潜力,优先利用热电联产作为热源,加快热源和供热管网扩容改造,最大限度扩大集中供热面积,对符合节能条件的取暖建筑实现可供尽供。根据目前热源规划和布局现状,将“三区五县”跨县域供热大环网工程列入我市城市清洁供暖长期规划,2018年全市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00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管线周边的村镇、企业,可优先考虑集中供热改造。推进郊区霍氏自备电力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项目和南耀昌晋苑余热利用项目,在满足郊区西白兔乡工业集聚区工业热负荷的同时,统筹规划布局西白兔片区的集中供热。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有序推进“以电代煤”工程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在落实采暖区域热负荷特性、电力资源、区域电网支撑能力等前提下,有序推进“以电代煤”工程。在热力管网覆盖不到且没有其他可用资源的区域,推广碳晶、石墨烯发热器件、电热膜、蓄热电暖器等分散式电供暖,作为集中供热的补充。鼓励推进蓄热式等电供暖,发挥电能高品质优势,充分利用低温热源热量,提升电能取暖效率。
1.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居民用户户表以上、行政企事业单位变压器以上配套电网建设改造由市供电公司按市、县两级确定的“以电代煤”任务,核实工程量并组织实施,扩容容量达到“以电代煤”采暖要求。
2.户内电采暖设备购置。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优选设备供应商,引导用户在当地政府优选企业名录内自主选择所需设备。所选生产企业和设备须符合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
牵头部门:市经信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稳步实施“以气代煤”工程
“以气代煤”要切实做到“先规划、先合同、后改造”,在落实气源的前提下稳步推进,供用气双方要签订“以气代煤”供气协议并严格履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供气协议制定“以气代煤”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确保安全施工、安全使用、安全管理,稳步推进天然气供暖发展。
1.供气主体选择。供气企业须主体合法,有燃气经营许可,在此前提下,优先选择直供气企业或者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作为合作主体。
2.管道气源和管网建设。管输、供气企业与当地政府要统筹考虑各方面因素,提出建设改造方案,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和安全规范设计施工。
3.配套设施建设。供气企业须承担储气义务,保障持续稳定安全供气,配套设施建设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供气企业合理布局,并由供气企业投资建设。
4.户内燃气采暖设备购置。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优选设备供应商,燃气壁挂炉能效不得低于2级水平。用户在当地政府优选企业清单内自主选择所需设备。所选生产企业和设备须符合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加大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
1.地热供暖。积极开展浅层地热供暖试点示范工作,大力开发浅层地热能供暖。在有条件的农村地区,推进浅层地热能供暖。推进长治县农村地区浅层地热供暖试点工作。
2.生物质能供暖。加快推进生物质能区域供暖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已投产的农林生物质纯发电项目进行供热技术改造,为周边区域供热。加快发展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点对点或区域集中供热。采用生物天然气及生物质气化技术建设村级生物燃气供应站及小型管网,为农村提供取暖燃气。因地制宜推进生物质成型燃料替代散烧煤。推进黎城县山西都宝新能源投资公司生物质发电热电联产项目、襄垣县七一华富生物质电厂热电联产改造供暖项目前期工作,2019年-2020年建成并投入运营。借鉴山西易通环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生物质(秸秆)直燃锅炉供暖技术开展冬季集中供暖试点工作。其他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同时组织开展生物质热电联产。推进长子县实施“沼气代煤”供热改造试点工作。
3.太阳能供暖。推行太阳能供暖与其他常规能源结合,实现热水、供暖复合系统的应用。结合光伏扶贫政策,重点在国家级、省级贫困县推行太阳能光伏、光热用于供暖项目的开发建设。
牵头部门:市农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局
(五)房屋墙体节能改造
为保证冬季清洁取暖效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鼓励引导居民对无保温房屋或保温设施较差的房屋实施门窗、外墙保温节能改造。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配合部门:市农委
六、完成时限
各县(市、区)于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冬季清洁取暖各项任务。
七、补贴政策
对于《长治市2017年冬季清洁取暖“以电代煤”“以气代煤”工程实施方案》(长政发〔2017〕50号)文件确定的冬季清洁取暖实施区域(即八一广场为中心、向外辐射15公里范围内区域)清洁取暖补贴办法,仍按该文件给予补贴;对于其他区域,市政府将参照该文件补贴标准并依据各县(市、区)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给予补贴、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