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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特急文:今后三年优先采取分布式清洁能源集中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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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29  浏览次数:669

 2018年4月27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要求稳步推进清洁供暖,制定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禁止新建燃煤集中供热站,新增供暖全部使用天然气、电、可再生能源供暖(包括地热供暖、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太阳能供暖、工业余热供暖等),优先采取分布式清洁能源集中供暖。

 

优化热源点规划布局,对关中地区现有燃煤集中供热站实施清洁化改造,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集中供热站全部予以拆除,覆盖范围外的统筹布局天然气、电、地热、生物质等清洁能源取暖措施,暂不具备清洁能源供暖的执行超低排放标准并限期完成清洁能源改造。

 

加强乡镇和农村输配电网建设,满足煤改电需要。在关中地区整村推进农村居民、农业生产、商业活动燃煤(薪)的清洁能源替代,采取以电代煤、以气代煤,以及地热能、生物质能、风能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替代。到2018年底前,力争平原农村替代实现全覆盖,山区农村替代率达到80%;到2019年底,山区农村替代实现全覆盖。

 

加大燃煤锅炉拆改力度。2019年底前,关中地区所有35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20蒸吨/时及以上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除外)、燃煤设施和工业煤气发生炉、热风炉、导热油炉全部拆除或实行清洁能源改造,其中,2018年不少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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