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港南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补助金额150万元、平南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补助金额150万元;百色市靖西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补助金额150万元;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项目补助金额150万元;崇左市天等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项目补助金额150万元。
根据2017年3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期全国各省、自治区要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实施可再生能源清洁供暖工程,利用太阳能、空气热能、地热能等解决建筑供暖需求。积极拓展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形式,推广高效空气源热泵技术及产品。在条件适宜地区积极推广空气热能建筑应用。建立空气源热泵系统评价机制,引导空气源热泵企业加强研发,解决设备产品噪音、结霜除霜、低温运行低效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