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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禁煤区仍存在散煤燃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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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3-01  浏览次数:2518
      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26”城市被列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首批实施范围。2017年10月底前,北京、天津、廊坊、保定四地需完成“禁煤区”建设任务;传输通道其它城市“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各城市完成5万~10万户以气代煤或以电代煤工程。同时,“2+26”城市需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20万人口以上县城基本实现集中供热或清洁供热全覆盖。

去年12月中旬,环保部曾派出1678人、分成839个组,分别前往28个城市,专项督查气电代煤及冬季保供工作。督查发现,“2+26”城市基本按要求完成改造工作,但在山东德州、聊城等地,虽已安装煤气或电取暖设施,却有相当数量农户舍不得用电或气。

这一情况也引起了环保部的持续关注。仅在1月25日一天的督查中,就发现49个居民散煤及燃煤锅炉排放问题。紧接着在1月26日~27日,又发现河北唐山、山西晋城、山东滨州及河南开封等十余城市的近百个热点网格,因附近居民使用散煤而引起报警,散煤治理并未落到实处。

环保部方面称,督查组已将问题移交当地相关部门处理,并将定期发督办函件。对督办后仍推进缓慢、整改落实不到位、应立案处罚而未处罚及虚报瞒报等问题,将按《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规定》提出问责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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