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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空气源热泵工程项目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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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2-08  浏览次数:2557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8年新农村建设项目崔各庄乡空气源热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人及代理机构

1.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人民政府

2.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皋路崔各庄乡南皋村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芮雪,010-84307376

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5.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16层1606

6.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鎏,18601111516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8年新农村建设项目崔各庄乡空气源热泵工程

2.项目地点:马泉营村勤务工作站、费家村村中心幼儿园

3.项目编号:CYCG_18_031

4.招标方式:公开

5.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6.预算金额:440.15万元

三、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 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3、产品数量: 8台

4、采购标的需满足服务期限为30日历天。

5、项目实施地点及时间:马泉营村勤务工作站、费家村村中心幼儿园;计划开工时间2018年03月16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实际为准)

6、验收标准:合格,满足在采购人需求。

7、采购用途:空气源热泵设备供应及安装

8、招标性质:货物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需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 具有检查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由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提供);

6.供应商应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7. 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五、获取文件的地点、时间、方式及售价

1.领取文件时间及地点:2018年02月05日至2018年02月09日(9:00时至16:00时,节假日除外),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16层1606室

2.领取文件的方式及售价:文件费:500元/套,招标文件在报名现场获取

六、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的期限为5个工作日(2018年02月05日至2018年02月09日,9:00时至16:00时,节假日除外)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2018年02月28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人民政府二层会议室

2.开标时间、地点:2018年02月28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人民政府二层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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