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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聊城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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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9-11  浏览次数:68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气污染防治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要求,8月24日,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聊城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对聊城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做出具体安排部署,调整完善了领导小组,力争用四年时间,完成全市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

分四步完成清洁取暖

这次改造是以“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合理负担、惠及民生”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健全工作机制,统筹规划协调,科学组织实施。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多能互补”的技术路线,选择适宜的取暖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城区和农村清洁取暖工程。

工作目标一是热源端清洁化改造。到2020年冬季采暖季前,全市完成65万户清洁取暖改造任务。按照示范带动、面上推广、分步实施的原则,2017至2020年清洁取暖改造任务按10万户、20万户、20万户、15万户进行分解,实现主城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100%,县城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85%,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75%。二是用户端建筑能效提升。到2020年底,全市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450万平方米,其中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50万平方米,节能率不低于15%;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300万平方米,节能率不低于20%。

新能源代替传统取暖方式

改造范围和内容主要包括:一是热源端清洁化改造。对主城区、县城城区和工业园区优先采用热电联产和工业余热清洁取暖方式;对未列入三年拆迁计划且集中供热管网不能到达的城中村、城郊村、小城镇以及农村地区,采用天然气、地热能、空气能、太阳能、电直接采暖等清洁能源取暖的用户,纳入财政补贴范围。二是用户端建筑能效提升。对全市范围内具有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包括外围护结构、空调通风和配电照明、供热系统,能耗监测与控制系统、可再生能源应用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主要是外围护结构保温性能提升,包括增设外墙保温,更换隔热断桥中空玻璃门窗。

改造实施步骤。一是制定规划。2017年8月底前完成《聊城市冬季清洁供暖专项规划(2017~2020年)》的编制、评审工作。各县(市)9月5日前完成2017年试点区域规划,9月底前完成本区域清洁供暖专项规划。二是示范带动。2017年10月底前,采用热电联产、工业余热、地热能、空气能、天然气、电直接采暖等清洁取暖方式,完成《聊城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下达的10万户改造任务。三是全面推进。2018年10月底前,各县(市、区)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完成20万户;2019年10月底前完成20万户;2020年10月底前完成15万户。2018年至2020年,每年完成10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和50万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任务。

改造工作确定了补贴政策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市级领导干部分组帮包工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作为本区域清洁取暖工作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将任务目标层层分解,压实责任,抓好落实。

二是提前谋划,优化环境。各级各部门要对清洁取暖工程简化流程,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审批速度。对可能出现的矛盾和困难进行分析研判,做好相应的工作预案。

三是强化监管,确保质量。各级各部门要坚持质量为先、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对清洁取暖改造工程的全过程监管,严把施工质量关、安全生产关。

 

四是加强调度,严格考核。将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纳入对县(市、区)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考核体系,一同进行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对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约谈其主要负责人。

五是广泛宣传,全民动员。各级各部门要采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和平台,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齐鲁晚报 记者 邹俊美 通讯员 刘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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