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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妇幼保健院中央空调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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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8-18  浏览次数:997
 

河南 
招标编号:GDZBDL-2017-414
招标编码:CBL_20170817_38194077 
招标人:南乐县妇幼保健院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受南乐县妇幼保健院的委托,现就南乐县妇幼保健院中央空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南乐县妇幼保健院中央空调项目
招标编号:GDZBDL-2017-414
批准文号:濮发改社会【2015】99号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总 投 资:约390万元
项目概况:依据图纸和清单要求,对南乐县妇幼保健院空调项目的设备进行购置及安装

二、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南乐县妇幼保健院空调项目空调系统的采购、安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相关服务(设计联络、制造、检验、卸运、安装、调试、验收、质保、培训等)
货物数量:(具体详见图纸和清单)
交货地点:业主指定交货地点
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合同履行期间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投标人及投标人拟投标的空调设备生产厂家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符合要求的品牌生产厂家(仅限总厂)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投标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二级及以上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有在建工程,在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
5.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项已投入运营的类似工程业绩(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单项合同额不少于400万元人民币的空调系统供货业绩;不接受联合体业绩),以合同为准。

6.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时间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间,查询对象为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
7.同一品牌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只能授权一家企业参加投标。
8.本此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1.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8月17日至2017年8月23日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9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必须从基本帐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万元;

联系人.孙俪.18301663179

邮箱.sunlizbcg@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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